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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3-01-1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做好“六稳” 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根据《铜仁市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铜人社函(2022)12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用工性质、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采取聘用制,由石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主要从事机关档案管理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石阡户籍,在县就业局办理失业登记,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进行了就业困难认定下列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持县级民政部门证明);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以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准);

4、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家庭特别困难的失业人员;

5、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

6、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纹身,无违纪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明显缺陷,无传染病史;

5、年龄:男(18—55周岁),女(18—50周岁);

6.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有过违法违纪行为的;

(2)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4)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

(5)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安置的;

(6)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的人员。

四、招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11日(8:30—12:00)。

(二)报名地点:石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通过面试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要求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报告送到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六)公示。收到体检报告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将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反馈县就业局,由县人社局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招聘方式

报名人数超过1人,招聘方式为面试,按面试成绩高低,取第1名予以录取。报名人数为1人的,直接予以聘用。

六、待遇

(一)聘用期限。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安排聘用人员上岗。聘用期限最长为3年,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二)薪酬待遇。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按我县有关薪酬待遇规定执行,其中60%部分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40%部分由单位承担。

(三)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石阡县就业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代缴,个人部分由就业局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解释。未尽事宜由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0856-7623669。

石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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